根据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以及党委组织部委托,校审计处自2026年6月3日起对学校12个单位的18名中层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(名单见附表)。审计期间,若有需要反映的事项,请及时向审计处反映,所反映的情况,审计处将在审计职责范围内进行核实。
审计期间,全体参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审计署《审计“四严禁”工作要求》和《审计“八不准”工作纪律》。对违反上述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的人员,将严格按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。欢迎广大师生员工进行监督。
联系地址:勤政楼251审计处办公室
联系电话:65786446
违纪举报电话:65785630(校纪委)
附表:
序号 | 姓名 | 任职情况 | 审计期间 |
1 | 韦朝领 | 原茶树生物学与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 | 2023.08-2025.05 |
2 | 赵冠艳 | 园艺学院原党委书记 | 2023.06-2025.08 |
3 | 王晓波 | 科技处原处长 | 2023.06-2025.08 |
4 | 曹雷 | 生命科学学院原党委书记 | 2023.06-2025.08 |
5 | 薛挺 | 生命科学学院院长 | 2023.06-2025.08 |
6 | 洪志生 | 农学院原党委书记 | 2022.10-2026.01 |
7 | 武立权 | 农学院原院长 | 2023.06-2025.08 |
8 | 夏成云 | 材料与化学学院党委书记 | 2023.10-2025.10 |
9 | 汪钟凯 | 材料与化学学院原院长 | 2023.10-2025.10 |
10 | 沈兆梅 | 动物科技学院党委书记 | 2023.06-2025.10 |
11 | 张子军 | 动物科技学院原院长 | 2023.01-2025.10 |
12 | 王涛 | 原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心、生物技术中心主任 | 2022.08-2026.01 |
13 | 王琼 | 资源与环境学院原党委书记 | 2020.09-2026.01 |
14 | 张震 | 资源与环境学院院长 | 2024.01-2026.01 |
15 | 姚兴贵 | 资产经营公司原总经理 | 2022.07-2026.01 |
16 | 王冬平 |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原党委书记 | 2023.10-2026.01 |
17 | 方国武 |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院长 | 2024.01-2026.01 |
18 | 胡启涛 | 总务部原党委书记 | 2024.03-2026.01 |
审计“四严禁”工作要求
一、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。
二、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。
三、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。
四、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。
审计“八不准”工作纪律
一、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、餐饮、交通、通讯、医疗等费用。
二、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,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。
三、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、娱乐、旅游等活动。
四、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。
五、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、资产、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。
六、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。
七、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。
八、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。
审计处
2026年6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