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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6年部分中层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公示
2026-06-03 15:03 何章权    (阅览次数)

根据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以及党委组织部委托,校审计处自202663日起对学校12个单位的18中层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名单见附表审计期间,若有需要反映的事项,请及时向审计处反映,所反映的情况,审计处将在审计职责范围内进行核实。

审计期间,全体参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审计署《审计“四严禁”工作要求》和《审计“八不准”工作纪律》。对违反上述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的人员,将严格按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。欢迎广大师生员工进行监督。

联系地址:勤政楼251审计处办公室

联系电话:65786446

违纪举报电话:65785630(校纪委)


附表:

序号

姓名

任职情况

审计期间

1

韦朝领

原茶树生物学与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

2023.08-2025.05

2

赵冠艳

园艺学院原党委书记

2023.06-2025.08

3

王晓波

科技处原处长

2023.06-2025.08

4

曹雷

生命科学学院原党委书记

2023.06-2025.08

5

薛挺

生命科学学院院长

2023.06-2025.08

6

洪志生

农学院原党委书记

2022.10-2026.01

7

武立权

农学院原院长

2023.06-2025.08

8

夏成云

材料与化学学院党委书记

2023.10-2025.10

9

汪钟凯

材料与化学学院原院长

2023.10-2025.10

10

沈兆梅

动物科技学院党委书记

2023.06-2025.10

11

张子军

动物科技学院原院长

2023.01-2025.10

12

王涛

原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心、生物技术中心主任

2022.08-2026.01

13

王琼

资源与环境学院原党委书记

2020.09-2026.01

14

张震

资源与环境学院院长

2024.01-2026.01

15

姚兴贵

资产经营公司原总经理

2022.07-2026.01

16

王冬平

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原党委书记

2023.10-2026.01

17

方国武

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院长

2024.01-2026.01

18

胡启涛

总务部原党委书记

2024.03-2026.01

审计“四严禁”工作要求

一、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。

二、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。

三、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。

四、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。

审计“八不准”工作纪律

一、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、餐饮、交通、通讯、医疗等费用。

二、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,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。

三、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、娱乐、旅游等活动。

四、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。

五、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、资产、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。

六、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。

七、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。

八、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审计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663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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